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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10天全面恢复供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7:52  内蒙古晨报

  《联建小区30户居民等待恢复供暖》追踪

  □本报实习记者 苏建华 记者 武艺

  1月8日,家住呼市新城区联建小区7号楼3单元的张先生等待了10天后,家里终于恢复了供暖。另外17户居民家里也热了。

  昨日9时,张先生非常生气地说:“每年我家都是早早地就将取暖费交了,但换来的却是寒冷,家里一岁多的姑娘在受冷受冻,也没有说理的地方。真不知如何是好,去年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如果再这样下去,明年我家也不着急交费了。”

  该小区的内蒙古呼和浩特管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苑经理说:“停暖好几天后,来交取暖费的居民非常少,一天就三四户,其实在这些停暖的单元中,家里部分房间仍有热度,因为我们小区的供暖管道老化,阀门不能完全关闭,一般家中卧室都有一定热度,所以对这些未交费的居民未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能完全关闭阀门,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采取停暖措施后,效果并不明显,我们商量后,决定给居民恢复供热。”

  就张先生所遭遇的情况,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说:“张先生将取暖费交给内蒙古呼和浩特管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而该公司就是给小区居民的供热单位,为此双方之间建立了供热合同关系,供热单位应保质保量给用户提供热力,如果擅自中断,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居民(已交取暖费)家中有名花、名草受冻,或家人生病以及用电加热设备所产生的电费,应由供热单位承担。另外,因为张先生所居住的小区有一定特殊情况,不能分户供热,停暖涉及整个单元居民,但供热单位也不能擅自中断供暖,对未交取暖费的居民要上门催缴,仍不交的用户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居民(已交取暖费)与供热单位协商,仍不能供暖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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