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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在建房坍塌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8:20  新晚报

  据新华社合肥9日电(记者 程士华)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法院近日对造成10人死亡的淮北市“4·30”非法在建房屋坍塌事故案一审宣判,两名公职人员犯有玩忽职守罪,法院分别判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被告人葛忠志、邵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葛塘行政村纵楼村村民罗永超(另案处理)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乡村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设计并找无建房资质的吴某等人违法建造3层楼房。2010年4月30日,在建房突然倒塌,将正在施工的吴某等10人埋入废墟,全部死亡。经调查,事故房屋属“三无”工程,罗永超私自组织当地农民凭经验盲目施工,且工序安排不合理是事故发生的起因。

  时任朔里镇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的葛忠志,未能严格执法,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时任朔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执法监察中队)所长(中队长)的邵巍,对该事故负有直接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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