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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确定开征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08:41  新安传媒网

  记者9日从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获悉,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对高档房开征房产税

  重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9日开幕,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中心城市,成为积聚辐射功能强大的经济中心。重庆市还在全国率先将基尼系数写入“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衡量社会贫富差距的指标基尼系数由0.42降到0.35。

  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介绍了重庆的房产税方案。渝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基本思路包括: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税。

  上海也将试点房产税

  1月6日,一位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家向记者透露,“上海试点房产税在2010年12月9日已获得中央批准。”

  另外,上海市住房保障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师也对记者说,虽说上海试点获批,但方案可能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进行讨论后,才正式试点。

  知情人士称,重庆是全国最早向国务院上报房产新政方案的城市,中央同时批复了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

  综合新华社、《重庆晨报》、《华夏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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