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调价4%以上政府将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16:55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锦)1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政府了解到,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省政府要求大中城市建立主要粮油、蔬菜保障储备制度,确保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的小包装成品粮油数量,选择4至5种耐储存蔬菜按照5至7天消费量进行动态储备,防止出现抢购和断档脱销。

  按照要求,各地政府在必要时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干预。凡企业一次调高产品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高产品价格6%以上、30日内累计调高产品价格10%以上时,可对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和提价申报等临时干预措施。同时,完善成本审核、社会公示、明码标价、价格诚信等制度,积极引导市场价格合理稳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