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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80后女孩四年两度离婚 生活琐事致裂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0:35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刘丽美)伴随“闪婚”成为一种时尚,“闪离”也成为一种接踵而来的婚姻伤痛。80后柳娅(化名)在四年内经历了婚姻的两次离合,最终因丈夫“重婚”而被迫以离婚收场。“我不想离婚”当婚姻裂痕已无法弥合,法庭上,柳娅痛彻心扉的悔恨似乎来得晚了。

  曾抱着对婚姻的无限憧憬,2006年5月,柳娅嫁给了同是80后的李牧(化名)。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婚姻会在四年内起起落落。

  柳娅家住石河子乡。2005年年底,24岁的柳娅结识了同乡小伙儿李牧,两人年龄相仿感情投缘,交往不久便萌生爱意。相处不到半年,也未对彼此脾性完全了解,柳娅就和李牧怀着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登记结婚了。

  婚后一年,可爱的女儿出生。孩子出生打破了原本平静的两人世界。面对生活的琐碎,柳娅和李牧开始争吵。

  “他躲清闲,把我和女儿撇在家自己在外赌博,甚至夜不归宿,这样的日子怎么过?”对于丈夫所为,柳娅很窝火。而在丈夫李牧眼里,“柳娅总是恶语伤人,吵起架来蛮不讲理,我没法跟她沟通。”

  女儿出生后两年,夫妻俩常为生活锁事争吵,年轻气盛的他们谁也不肯让谁,彼此更难包容。随着争吵升级,2009年7月,柳娅在一气之下向李牧提出离婚,两人负气办理了离婚手续。

  柳娅和李牧离婚后,独自带着两岁的女儿生活,李牧按月给付女儿抚养费250元。

  一年后,柳娅和李牧的关系又发生了微妙变化。离婚一年后,柳娅和李牧又走到了一起。2010年5月,他们办理了复婚手续。

  柳娅说:“离婚后,李牧找到我承认错误,考虑到女儿还小,我答应和他复婚。”对于柳娅的说法,李牧给予否定:“是柳娅找到我说想复婚,我看女儿可怜就同意了。”

  婚姻破镜重圆,夫妻俩本该相互珍惜。可日子刚过一个月,他们的婚姻再次失衡。去年6月,李牧来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庭上,李牧气愤地说:“原想着复婚后,柳娅的火爆脾气和性格能改一改,可是她依然如故,动不动就为琐事发火,我们根本无法沟通交流。”李牧还要求女儿由他抚养。

  对于丈夫的指责,柳娅当庭辩解,“我复婚是为了好好过日子,不是为了再离婚。我不同意离婚,希望丈夫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面对妻子的悔恨,李牧态度坚决并拒绝接受调解。法庭上,两人还为孩子的抚养权争论不休,直至发生激烈争吵。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案理认为: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李牧和柳娅曾因脾气、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两人复婚后,仍不断争吵,其夫妻感情无法改善,感情破裂。考虑到孩子年幼,应随母亲柳娅抚养。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李牧与柳娅离婚,女儿由柳娅抚养。

  “我不同意离婚!”柳娅拿到一审判决后来到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她认为,“我和丈夫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我愿意继续同李牧生活。”

  柳娅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竭力挽回的婚姻,却被丈夫的无情击得粉碎。去年9月,就在她提起上诉时,李牧无视离婚判决并未生效,于10月和一女子在石河子登记结婚。

  原婚姻尚未解除,又和他人领取结婚证,李牧的行为无疑构成重婚。

  去年12月6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李牧却缺席也未提供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审案认为: 因李牧已与他人登记结婚,说明李牧与柳娅的感情已彻底破裂。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李牧明知一审判决未生效,与柳娅的婚姻关系仍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对此,柳娅有权依法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日前,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缺席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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