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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法重罚打假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3:25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为遏止打假球歪风,台湾当局立法机关10日通过修正后的“运动彩券发行条例”。其中规定,集体打假球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5000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修正后的条文,以暴力、胁迫、欺诈或其他非法方式,涉入运动彩券、破坏赛事公平者,从原本最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也从最高1000万元修改为3000万元。

  1990年开打的台湾职业棒球联赛,多年来一直受到假球案的影响,票房每况愈下。去年2月,台湾检方侦结台湾职业棒球史上规模最大的一起假球案,对现役及退役球员、教练和地下赌盘成员等共24人提起公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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