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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挖掘机”:名拍卖,实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4:3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拍卖挖掘机”:名拍卖,实维权
漫画/王伟宾

  ■佘宗明(大学生)

  1月8日凌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82岁离休干部刘太香家的房子遭遇强拆,曾是新四军老战士的刘太香抱病“出阵应战”,吓跑了不明身份的拆迁人员。为弥补被拆损失,刘太香决定在网上拍卖“战利品”——挖掘机。(详见今日本报A16版)

  与其说“拍卖挖掘机”是为弥补损失,不如说是种悲怆的个体维权。当强拆拆出了流离失所,刘太香老人的勇夺、拍卖挖掘机,看似给力,实质上却满是控诉强拆之恶的无力。

  若不是“老革命战士”的身份符号,也许强拆与“房子保护战”的对抗,就不会那么引人注目;若没有“拍卖挖掘机”的惊人之举,估计八旬老人的抗争,只能掩埋在自怨自艾里。然而,正是两个符号的叠加,让刘太香的“被强拆”悲剧在公众视野里发酵。

  面对强拆,刘老汉最终取得“保卫战”胜利,并俘获了“战利品”——挖掘机。不过,“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式的胜利,却叫人心酸:赖以庇身的房子被夷为平地,连立身之地尚无,要“战利品”何用?即便拍卖挖掘机能稍稍弥补经济损失,连“强拆者”都不知是谁,胜利注定虚妄。

  尽管“老革命抱病应战,吓退强拆者”的情节,与英雄叙事十分吻合,也满足了许多人“烈士老当益壮”的想象,可个中悲辛,谁解其味?刘太香的“拍卖挖掘机”,是“敌强我弱”情境下的被迫之选——名为拍卖,实是维权。它就像“堂吉·诃德大战风车”式的行为艺术,在“得道多助”的围观效应下寻求声援,进而实现自救。

  可说到底,“拍卖挖掘机”实现不了个体尊严的救赎。一方面,能战胜狐假虎威的拆迁人员的,终属少数,像学者熊培云说的:“我曾一相情愿讴歌‘钉子户引导人们’,现实却是更多的钉子户倒在路上”。另一方面,与刘老汉逼退拆迁者对应的,是流离之祸,强拆施与他的深重羞辱,难以消除。若制度化救济仍然乏力,那么,维权除了抓住“眼球效应”这根稻草外,恐怕别无他途。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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