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再“紧螺丝”:
党政机关
不准公款买购物卡
本报讯(记者车莉 通讯员卢继锋 吴忠新)日前,我市出台《规定》,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购物卡。昨日,就《规定》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市纪委通过媒体再作解答,再“紧螺丝”:党政机关一律不准用公款购买购物卡。
市纪委对违规购买、赠送或收受礼金、购物卡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数额大小,都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党政机关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或赠送礼金、购物卡的,是谁作的决定,就追究谁的责任;属集体研究决定的,追究党政“一把手”和经办人、提议人的责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或决定、授意、同意赠送礼金、购物卡,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市纪委重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应当场予以拒绝。对确实难以当场拒收的,应在自接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本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