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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112名农民工喜领约36万拖欠工资

  威远一煤矿因经营管理不善停止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款39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下,8日,该县越溪镇112名农民工从中华煤矿财务人员手里领到了拖欠的359200元工资和工伤赔偿金。

  2009年12月,威远县越溪镇中华煤矿因经营管理不善停止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款39万余元,在当地政府多次协调下双方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112名农民工先后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3月,该院依法判决该煤矿应付农民工工资398286元。同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威远县越溪镇中华煤矿实际负债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黄某某下落不明,该矿井下财产已被水淹没,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针对该案件的特殊情况,法院确定了以兑付农民工工资为第一顺序的执行方案。去年4月22日,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县安监局缴存有安全风险抵押金359200元后,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并于去年12月31日煤矿关闭后依法提取了该笔款项。(付毅 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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