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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择校费37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7:14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武汉1月10日电 湖北省物价局在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通报批评了省级重点(示范)公办高中洪湖市第一中学2009年、2010年两年乱收择校费370.5万元的违规行为。通报指出,洪湖一中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纠风、教育等部门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物价局责令洪湖一中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限期组织向学生公开清退多收的择校费,无法清退的依法全额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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