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拆迁户要价太高导致拆迁难度大
□记者 牛诚 实习记者 赵蒙蒙
本报新闻热线 3339111 消息 “2009年9月我在奈林尚苑售楼部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注明2010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一直到现在房子还没盖起来呢!家里的钱全都拿来买房了。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10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奈林尚苑售楼部,一进售楼经理办公室就看到七八位购房者围在经理办公桌前,经过询问记者得知,这些人都是为奈林尚苑售楼部迟迟不交房讨要说法。
李先生对记者说:“当初购房合同明确说明2010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到现在那一带的旧房还没有拆迁完毕,为付首付,我几乎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房子也没有盖好,我只能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记者查看了李先生合同,上面注明交房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违约交房日起120天后,违约方每日要支付李先生购房首付款万分之五的赔偿。
一位购房者王先生质疑道:“到现在房子地基还没有打起来,120天之内怎么可能完工?我们所关心的并不是违约金的问题,而是我们什么时候能够搬到新房里?”
就此事,奈林尚苑售楼部的白经理表示,房子没盖起来是由于那一带拆迁难度大,钉子户要价高,主要集中在15号楼—19号楼一带,由于拆迁密度较大,500多拆迁户现在只拆了一半多。
“预计一周左右的时间,关于违约交房,就会有调房、等房、退房3个书面条款下发给购房者,届时他们可以自己进行选择。”白经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