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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取系列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节前足额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7:50  中国政府网

  1月7日,记者从天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市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过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全面负责,分包企业直接负责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天津市建设交通委要求,总承包企业要及时支付分包工程款,对不能全额支付工程款或在结算中存在争议的,要先确定一个暂定金额进行支付,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为落实这一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对由于拖欠分包工程款引发重大集体上访事件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强行动用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应急周转金等垫付被拖欠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在媒体曝光,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天津市企业将给予停止招投标、外地进津企业给予禁止进津或清除出市的处罚。

  根据要求,元旦和春节期间,天津市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开通举报投诉渠道。另外,针对“两节”期间拖欠工资问题矛盾突出的情况,继续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仲裁等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报酬权益。对拖欠工资争议的仲裁申请,要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力争在春节前办结。(记者姜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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