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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论坛“热门帖”几乎全是人为炒作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9:15  东方早报

  ■虚假的泡沫最终会毁了互联网,普通网民可以被骗一次、两次,十次、二十次,但是最后大家都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干脆什么都不信。

  ■相当多的网络炒作行为中有不正当竞争的影子,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1993年制定的,因此,翻遍法律条文也找不到一条是谈互联网的。

  据新华社电 “奥巴马女郎”、“兽兽门”、“闫凤娇裸照门”、“凤姐”、“犀利哥”……这些原本籍籍无名的人物在一夜之间暴得大名,真的是网民自发“围观”热捧导致的吗?

  调查显示,大多数类似热点事件的背后,都有“网络炒家”的精心策划和推动。“炒家”们雇用“水军”炮制热点事件、捧红各色人等,在实现“客户”利益的同时获得自身利益。专家认为,“网络炒家”的所作所为,在本质上与大户操纵股价、开发商雇人排号并无区别,而建章立制、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亟待跟进。

  为什么炒作盛行?

  成本低、门槛低、利润大

  2009年末,所谓“奥巴马女郎”突然在网上走红。

  网络安全部门的调查显示,2009年11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来上海与青年互动交流。海南一家网络炒作公司事先让参与交流活动的上海交大学生王某某占据奥巴马身后较佳的拍摄位置,并在交流活动当日,通过媒体安排一名公司人员进入场馆,拍摄了多组王某某在现场的照片,于当晚以“奥巴马女郎”为题在境内各大网站论坛广为张贴。

  北京市网络新闻监管中心工作人员雷鸣表示,炒作“网络红人”一般都有如下几个步骤:锁定有特点的人物和事件,做出网络策划营销方案,为其量身定做个性语言、广告词;选择人气旺盛、容易引发关注度的网站和论坛发帖,雇佣“网络水军”发帖、转帖、跟帖,使帖子持续保持关注度;最后,“网络红人”成功转型为现实中的明星,参加代言、演出等活动,炒作公司、“网络水军”和“网络红人”实现利益共赢。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网络管理处副处长张俊披露,在调查一些案件过程中发现,当前国内一些大的网络论坛,有50%以上的帖子是人为炒作推出来的。所谓“热门帖”、“精华帖”等,很少是网民自发点击、回帖形成的,背后几乎都有“网络炒家”在积极推动。

  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一队队长朱郑峰告诉记者,“网络水军”之所以盛行,主要是因为成本低、门槛低、利润大。例如,“奥巴马女郎”虽然给相关公司支付了约40万元炒作费,但实际操作成本大约只有1/20。同时,“网络水军”还不受地域限制,活动相对隐蔽。这些网络炒作团队大多未经正规注册登记,也无固定场所,成员间联系多通过网络进行,炒作目标常跨地域性,这也加大了管理部门、执法机关的管理难度。

  如何杜绝网络恶炒?

  健全立法,加强企业自律

  “‘网络炒家’制造着虚假的繁荣,散布着扭曲的信息。”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这在本质上与幕后操纵股票价格是一样的:几个大财团约好一个时间点去买同一只股票,只要十来分钟,成交额马上就上去。中小散户不明就里看涨跟进,而此时大财团已经开始悄悄撤退,最后剩下散户被套牢!”

  中国优秀律师、网络问题专家游闽键则打比方说,雇用“网络水军”发帖、顶帖,就像开发商雇人排队,通过制造虚假繁荣抬升房价。“所不同的是,‘网络水军’的行为范围更广,隐藏得更深,管理起来更加不易。”游闽键说,“虚假的泡沫最终会毁了互联网,普通网民可以被骗一次、两次,十次、二十次,但是最后大家都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干脆什么都不信。”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杜绝网络恶炒,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法律法规缺失。游闽键举例说,相当多的网络炒作行为中有不正当竞争的影子,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1993年制定的,因此,翻遍法律条文也找不到一条是谈互联网的。“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一时难以出台的情况下,一些互联网产业发达地区可以率先进行地方立法,这也是为全国性立法做探索和铺垫。”

  其次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法律法规不健全,不等于就不要管、不能管。我们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理当维护网络纯净、有序、稳定、长效发展。”游闽键对记者说。专家们提到,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在行业监管自律上做了不少创新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例如,2010年,上海开通全国首家“网络社会征信网”,通过政府评价、网民评议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备案网站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对不诚信网站和网民的不诚信行为予以曝光。“只有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才不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中国才会诞生伟大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汤啸天对记者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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