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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遇袭民警未带枪符合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9:15  东方早报

  早报讯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公安部办公厅指挥中心主任程人华,昨日做客人民网直播间。在回答网友“山东泰安的枪击案牺牲民警出警的时候为何不带枪,不穿防弹衣”的提问时,程人华表示,公安机关对枪管理严格,实行枪弹分离的制度,根据警情的需要来决定带什么样的装备。山东泰安这起案件是在去调查的过程当中,而非围捕过程。在没有确定这个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枪的情况下,调查民警没有带枪,从程序上说是没有错误的。

  程人华表示,一旦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上有枪,或明确犯罪嫌疑人就是危险的犯罪分子,或去特定的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围捕时,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都规定:一定要给基层民警配枪支。这点公安部也是明确要求的。“山东泰安民警牺牲的事件发生是意外情况。我们民警平时走访百姓生活情况时,也不可能带枪。”程人华说。

  关于防弹衣的问题,程人华介绍说,因为防弹衣很沉,在出警过程中,不是每次出警都要配上防弹衣,还是得根据警情来研判。而且目前200万警察,还不可能人人配上一件防弹衣。这也说明,政府要加大对单警装备的投入,必要的装备一定要配上。

  程人华介绍,设想一下,如果那名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罪犯,只是普通老百姓,民警去调查的时候就荷枪实弹,会对老百姓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冲击。“他们会有一定的惊慌,公安民警为什么这么全副武装地来找我?会产生心理恐惧。”程人华说,民警穿上防弹衣去走访群众,群众产生紧张情绪,也不利于交流,开展不了工作,也难以警民和谐。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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