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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消协提醒:网络团购应申请个人资料保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09:33  都市时报

  “我在网上参加团购买了一个书柜,结果被要求付了2次物流费,商家推物流,物流推商家,物流费快赶上书柜的钱了。”最近,市民吴小姐很郁闷,本来想赶个时髦,团购一个小书柜,没想到第一次网购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花了比市场价贵一半的钱,还要自己组装。

  昨天,昆明市消协也针对最近的消费投诉发布了网络团购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网络团购。

  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网络团购出现的时间短,启动门槛低,几乎没有准入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监督和约束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让消费者容易遭遇诸如“消费陷阱”、“假冒伪劣”、“欺诈”、“违约”等种种不法行为的侵害。另外,网购商家大多在异地,遇到发货不及时、收款不发货、虚假宣传等方面的问题,消费者维权时更加艰难,使消费者颇感无奈。

  因此,消协提醒消费者,参加团购前应详细调查团购网站的相关信息,包括团购网站开办者的资质、规模、信誉记录等。对于个人发起的协议型团购网站,要注意加强风险防范,查清团购网站的详细联系方式;同时,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可在团购过程中向团购网站申明个人信息资料的保密义务及许可使用范围,防止一些不良网站将个人资料非法向商家兜售。

  还有,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应该保存好网上聊天记录、短信留言等订货依据,还要注意保留商家的联系方式、资质等,并且一定要索要发票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凭证。(都市时报 记者吴双红)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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