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编辑遭家暴 刺死丈夫
开庭前 被害人律师提三点质疑
多次挨打后,当丈夫持刀划伤并声称要割掉自己的乳房时,42岁的某报社女编辑张某则不再继续忍受,而是持刀刺向丈夫,随后拨打110电话自首。
今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二中院出庭受审。
检方诉称,2010年7月2日凌晨,在朝阳区家中,因家庭矛盾,张某与丈夫高某发生争执,后持刀刺高数刀,致高死亡。张某作案后于当日拨打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现场
被告人律师:属于防卫过当
9点,张某的父亲就来到法庭外。因为案件涉及隐私,老人得知不公开审理时,脸上露出失望的神情。
9点45分,清瘦高挑的张某被法警带进法庭,走进法庭前,她一直低着头。
在开庭前,被害人高某一方的律师向记者表示,高某“非常优秀,年薪高达百万元”。“两口子发生过争吵,就像其他的夫妻一样有点矛盾,这是在所难免的。”该律师认为,张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还称案件有3处疑点。“一是张某杀死高某是在凌晨1点,但2点才拨打120;二是张某说高某曾拿刀划伤她的乳房,但公安机关鉴定刀上并没有高某的指纹;另外,张某说事发时两人争夺刀,但现场的足迹鉴定中,床边并没有高某的足迹,难道是高某站在床上与张某夺刀吗?”
该律师称,事发后,高某的父母提出了10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对于指控,被告人张某的律师讲,他认为张某属于防卫过当。
●案情
又是“姐弟恋”又是“闪婚”
2008年8月10日,当时快“奔四”了的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离婚并比她小5岁的高某,两个人见面后感觉很好。
张某说那时高某对她特别好,9月5日,俩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领了结婚证结婚了,“我们是典型的闪婚”,张某说也许是因为“闪”得太快了,才导致了后天无法弥补的悲剧。
婚后经常遭丈夫虐待
张某婚后仅两个月就想离婚了,因为丈夫总是虐待她。
2010年7月1日晚,高某又开始辱骂张某。骂了一阵后,高某随手抽出一把水果刀,照着张某乳房就划了一刀。张某称很疼想去擦点药,但丈夫不允许,让她给他按摩。
张某说,当时高某一直叫嚣着“把你的乳房割下来!”张某说她当时很害怕,就趁高某起身拿刀的时候抢先一步,将刀握在了手里,照着高某的脖子狠狠刺了一刀。
在法庭上,张某出示了一本厚厚的相册,相册上的张某浑身到处青紫。张某说照片是其在不同时期遭到家暴后拍摄的。 文/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