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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原副司长被控受贿续:称变相退贿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13:52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巍)曾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的温明炬,被控在负责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收受相关公司好处以及干股。

  今天上午,温明炬因涉嫌受贿罪在一中院接受审理。据了解,涉案千万的国土资源部处长沙志刚,将于明天受审。

  47岁的温明炬于2006年12月底被任命为该部地籍司副司长。

  据指控,2006年至2009年间,温明炬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和总经理李某的请托,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为该公司承揽相关项目、减免处罚等事宜提供帮助。

  为此,温明炬先后四次非法收受董某给予的70万元和该公司20%的干股,温后将上述股份退回。

  据了解,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投入150亿,目的在于查清全国土地利用情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从技术上达到对地方政府违规用地的实时监控,建立精细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在二次调查中,温明炬负责管理全国土地调查的标准,分管土地调查的综合组、核查组和调控组。

  ●今日现场

  法庭上的温明炬对接收干股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对收受70万贿赂,温明炬矢口否认。

  他与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相识于二次调查之前,董当时还是辽宁省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

  此后,董某成立公司,在温明炬帮助下董某“逢凶化吉”:包括帮助该公司规避了在吉林被测绘部门的处罚,帮助该公司化解时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沙志刚的“刁难”。

  此后在第二次土地调查中,董某公司顺利投中获利千万以上的“大标”项目。

  ●说法

  称“绞尽脑汁”变相还钱

  董某奉上的70万元贿赂,在温明炬口中大部分属于借款:“当时在一家小酒馆,我从服务员那里拿到张纸随手就打了借条”,温明炬在法庭上回忆借条内容是“现接到董某50万元用于购房,分年度予以偿还”。但如此巨额的款项,温明炬在法庭上却记不得是现金还是转账交易了。

  温明炬此后用该笔钱款在北京购买了一套总价200余万的房子,目前已经付清房款。

  对于这些钱款,温明炬说自己“绞尽脑汁”变相还钱:温明炬多次提出归还50万元,但他说董某一直推却,此后温明炬的领导沙志刚落马,“那时候大宗交易往来实在不合适”,基于此50万元一直没有退还;至于另外20万元,温明炬说那是董某每年春节都拿出10万元交给自己的“过节费”:“我不收他就扔到我车上,我不能满大街追着他还钱,这么多年朋友,我也不能上交单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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