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高级专家延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1日14: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哈尔滨1月11日消息(记者张英林 实习记者邹慧) 黑龙江省近日就“办理部分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发布通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延聘年龄最长不超过70周岁,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据悉,高级专家延聘的范围仅限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中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年龄且符合规定要求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延聘有两种形式,一是经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省政府审批的高级专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延聘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年龄最长不超过6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延聘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三次,年龄最长不超过70周岁。二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的杰出高级专家,杰出高级专家可以暂缓离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