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部门介入,当事人已领到工资
南京网友:我在江苏省人民大剧院大苹果演艺吧从事行政人事工作。公司2010年3月正式对外营业,7月份开始拖欠我们近百名员工的工资,到如今(截至2010年12月初,编者注)5个多月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2月江苏省人民大剧院将位于杨公井25号的场地承包给自然人刘某,并以江苏省人民大剧院的名义招聘人员及经营各项活动,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并约定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由刘某承担。2010年7月白下区消防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消防安全不合格,责令该剧院停业整改至今。在停业整改过程中77名员工工资无着落。
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分别找用人单位和当事人谈话,从中做了大量的协调、安抚工作,通过与用人单位的积极协商,单位最终同意支付员工工资。截至12月下旬,江苏省人民大剧院也在陆续发放中,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白下区劳动监察大队将继续关注,确保员工工资都能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