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张晓松)2011年,工商部门将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并针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在11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对上述四个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将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将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严格质量监管与抽样检验和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对问题乳粉进行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切实保障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在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将针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
在针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各级工商部门将突出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突出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月饼、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