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两次调解伤者获赔6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 张恩杰 通讯员 贾晓波 林泳雨 报道 在某私人房屋修建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责外墙装修的农民工阿峰不慎被钉子弹伤右眼。在其中一位包工头首先支付7800元治疗费用后,日前中山三角司法所积极疏导、两次调解,阿峰后续治疗费用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并获房屋修建工程三方当事人52200元工伤赔偿金。
据了解,2个月前,从四川来到中山打工的农民工阿峰被雇佣到三角某村阿华的房子进行外墙装修工程。由于未充分做好安全措施便开始施工,阿峰不幸被铁钉弹伤右眼,感觉剧痛难忍,并当场晕倒过去。随后,被工友送到医院,花去近万元手术治疗费。然而,阿峰的右眼依然看不到光线,需进一步治疗和观察。
现实情况是,阿峰一家六口,全靠他养活,现全家积蓄都已用于支付手术费,这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后经朋友提议,阿峰妻子来到三角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房主、工程承包者和包工头三人互相推卸责任,无人愿意承担阿峰的医疗费。
对此,人民调解员经过认真分析后表示,阿华把房屋工程发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阿权承建,阿权又继续把部分工程发包给同样没有建筑资质的阿明承建,如此二人在没有建筑资质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承包了阿华的房屋建设工程,可见三方均存在明显过错。而受伤农民工阿峰在没有采取合理安全措施的前提下进行外墙施工,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促成三方达成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阿峰一次性获得总计52200元的误工、护理、后续治疗、车旅、营养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