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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赔偿需要研究多久

  2010年11月23日,曾多次举报“官二代”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的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被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跨省拘捕。后因舆论哗然,警方公开承认办了“错案”,被关押9天的王鹏,得到了警方千余元国家赔偿,该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还口头答应了王鹏提出的“书面道歉”要求,并承诺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昨日媒体报道,一个多月过去了,王鹏至今未得到精神赔偿。该市公安局的回复也由“正在审批过程中”变成了“事件正在调查中”。时下民间诚信出了问题,往往“欠债的是爷,被欠的是孙子”,莫非此风也蔓延到了官民关系上,竟连国家赔偿也兴打白条了?

  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和正式的书面道歉都没有兑现,一句“仍在研究中”就轻易打发了受迫害者想尽快了结此事、恢复平静生活的殷切期待。“研究”是个好东西,研究研究,往往大事能化小,小事能化了,以时间换空间,说不定过几天就没人关注这茬事了,说不定哪天你就没耐心了,没耐心等可是你自个的错,总不能不让大人先生们好好研究一番吧。要知道官员们忙着呢,虽然不用像秦始皇那样每天看120斤重的竹简公文,但也得赴这个会那个约的,吸支烟都得拆了包装,累得很。

  不过让人犯疑的是,当初的“答应”“承诺”又不是“计划”“方案”,还有什么可研究的?莫非3万元是笔巨款,一时还拿不出来,得研究研究如何从纳税人那里筹集起来?也难怪,当初把“自诉案”误办成了“公诉案”,急吼吼千里追捕“诽谤罪”嫌疑人,已花去了太多经费,现在可得精打细算了,毕竟“跨省拘捕”是斗力,得快,事后赔偿是斗智,悠着点,慢慢来。再说,说赔偿就赔偿,多没面子,就算真要给,也得求着我点,我还是“爷”。

  难不成“精神抚慰金”的欠债方也想当“老赖”了?还别说,老赖的招术谁都会,利通分局秘书处的人士对记者说:“主要是精神损害无法确定,……他(王鹏)没有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虽则“无法确定”与“没有造成”自相矛盾,但这一招可要比叫债主拿出当初没立下的借据高明,我承认当初是答应给你钱,但给你钱的理由不存在了,我也就不用履行诺言了。能使出这样的狠招,是因为有没有“精神损害”全是我说了算,要知道有没有“精神病”都得听我的,我才是“爷”。

  自己被拘押9天,父亲被拘禁2天,母亲东躲西藏,外公因此突发脑溢血而半身瘫痪,一个“错案”使一家人如此屈辱受难,还不算“严重的精神损害”?莫非真要把人逼成精神病才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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