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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冕)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后凡有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的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学生(幼儿)有拼车或租车上、放学的学校,要有书面告知家长学生交通安全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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