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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学生集体活动须向职能部门报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08:08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王婧报道 2011年寒假、春节将至,昨天市教委下发安全通知,强调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或组织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报学校保卫等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

  市教委强调,寒假、春节期间,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或组织校内大型活动必须提前制订安全工作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

  另外,各校必须在放假前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传销和电信诈骗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主题,让学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和违章用电、用气而引发人身伤害事故。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冒险。

  为了汲取“11·15”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在放假前,各校还要对校内各类重点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市教委近期将组织暗查和暗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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