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换来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09:22  新安传媒网

  为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多挣钱,河南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1月10日,记者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农民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1

  逃费主要发生在郑尧高速下汤收费站。该站工作人员李某的证言显示,2008年5月的一天,一个自称是许昌市武警支队的男子来到站里,说所在的部队正在搞土建工程,两辆军车需经过下汤收费站,要办理免费通行手续。

  经请示平顶山分公司的领导后,下汤收费站就将两辆军绿色自卸车列为免收通行费车辆。李某说,当时没有条件确认对方提供的手续的真伪,而且所需要的“三证一单”完善。

  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直到2008年年底,这两辆车仍在拉沙并在下汤收费站出入。根据以往经验,工作人员对两辆军车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并将情况报告给公司。

  2009年,河南省武警总队派出军检部门在郑尧高速下汤段,将这两辆货车连同司机带走。同年6月,省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出具了这两辆货车为假冒武警车辆的证明。收到该证明后,郑尧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报案。

  假军车免费通行8个月

  1

  2

  经了解,两辆货车荷载量为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根据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间,两辆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

  2009年12月18日,两辆车的车主时某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22日被批准逮捕。时某交代,车改成假军车是为了不缴高速过路费,多挣钱。他从2008年5月开始拉沙、石子等,基本上都是跑的鲁山下汤至许昌长葛这条线路,偶尔也从下汤往禹州跑。从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每天跑二三趟。

  时某交代,因为担心被收费站人员看出破绽,他不停地更换司机,每个司机只开一个月左右。

  那么,在此期间,时某利用假军车获利多少?据时某交代,几个月内大概挣有20多万元。不过法院的审理主要集中在偷逃的过路费上,并未进一步对此进行查实。

  逃费368万拉沙挣20多万

  2

  3

  去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某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公诉。

  平顶山市中院审理认为,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免收其通行费,财物损失达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判处时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一切违法所得。

  记者了解到,法院判决后,时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1月10日,记者联系了该案的审判长娄彦伟。据娄彦伟介绍,“主要是(时某)逃费时间长,涉案金额比较大,还专门办理了各类假手续,从手段、行为、后果来考虑,经过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最终作出这一判决。”

  偷逃过路费判无期徒刑,其他地区有无先例?娄彦伟说,没有专门统计过,但此案目前在平顶山市是首例。记者通过各种方式查询,均未见国内有“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的公开报道。

  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3

  4

  昨晚,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在详细了解时某一案的判决书内容后认为,平顶山市中院的判决在法律依据上不存在疑问。平顶山中院的主要依据是2002年4月10日正式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解释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正是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据《大河报》

  律师称法院判决有依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