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高速公路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两辆大货车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却供称拉沙仅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今日《新安晚报》A12版)
禹州这名农民伪造军车牌照,瞒天过海偷逃过路费,最终获罪入狱,实乃罪有应得。在这里我不想浪费笔墨,饶舌赘言。至于无期徒刑是否过重,那也是另话。
只是换个角度看这起案件,我们或许窥见了一种尴尬的风景:这名农民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而拉沙仅挣了20多万。这是一个啥账本呢?屈指算算,假如他不逃过路费,8个月还会净赔348万余元。
我算这笔账,倒不是替那名农民开脱罪行,我想表达的是:这名农民应是诸多运输业主的一个“缩影”。尽管沙石笨重不赚钱,在运输行业不太具有代表性,我们还是可以大体判断:其他常年在高速公路上跑运输的守法业主,在高速公路过路费前,即使不赔,恐怕也被盘剥得剩不下几个盈利的羽毛。
由此我们也不难参破多年来货车为何超载的内因。超载,挣的是钱啊!如果不超载,收取的运费可能还够不上过桥、过路费和油费啊!在这里,我不敢说超载“有理”,只是,谁又敢说一些货车屡屡超载与路桥高收费没有关系呢——“逃过路费368万挣了20万”这个例子虽然有些特殊,何尝不是对高速公路高收费的另类控诉呢?
小石子/文 唐春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