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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恶女献夫10年诈财 富婆虚耗青春被骗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09: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2日电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王姓女子要老公苏姓男子隐瞒已婚身份,与颇有财力的邱姓女子交往,前后长达十年,夫妻俩从邱姓女子处骗得16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邱姓女子直至2010年4月才发现诡计,愤而提告。彰化地方法院11日日以诈欺等罪,判处王姓女子5年徒刑;苏姓男子则下落不明遭通缉。

  判决书指出,苏姓男子与王姓女子在1999年就认识邱姓女子,当时两人已同居,并于2004年结婚,但他们却商议用男女感情为诱饵,来骗取邱姓女子钱财。

  苏姓男子一再向邱姓女子佯称,只要事业成功就结婚,两人见面也都约在苏姓男子位于台中的办公室,或是邱姓女子在二林的住处,刻意不让邱姓女子知道他的已婚身份;苏姓男子同时提供自己及妻子王姓女子的银行帐户,要邱姓女子汇款供其花用。

  两人交往十年期间,邱姓女子多次汇款,并提供提款卡给苏姓男子,帮苏姓男子代缴汽车贷款,甚至标会给苏姓男子,总金额达1669万余元。

  邱姓女子直到2009年3月,无意间发现苏姓男子的身份证配偶栏登记王姓女子的名字,苏姓男子竟还以前妻未办除籍来敷衍,邱姓女子半信半疑,半个月后,苏姓男子的友人告诉她苏姓男子已结婚生子,邱姓女子始知被骗,愤而提告。

  苏姓男子与王姓女子被地检署依诈欺等罪起诉,王姓女子在法院审理时,坦承提供银行帐户给丈夫使用,不过否认诈欺。王姓女子辩称,丈夫因生意失败无法与银行往来,才借用她的帐户,她也不清楚丈夫和邱姓女子的关系,和邱姓女子只有生意往来。

  不过苏姓男子公司的员工戳破她的谎言。女员工说,苏姓男子、王姓女子两人是老板、老板娘,邱姓女子常打电话进公司,王姓女子如果知道是邱姓女子打来,就会叫她接电话,不让邱姓女子知道王姓女子也在公司。

  法官认为,王姓女子交代员工不要让邱姓女子知道她是老板娘,邱姓女子的多张支票都由王姓女子背书,钱也是汇入王姓女子帐户,王姓女子说两人仅有生意上往来,却说不清是何种生意,显然有违常情,辩词不可采。

  法官审酌,王姓女子与丈夫共同诈得千余万元,数额巨大,恶性非轻,且以感情为饵,时间长达十年,邱姓女子不仅蒙受钜额损失,更虚耗青春,感情破裂,心灵所受冲击实难想像,判处王姓女子5年徒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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