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摔伤致残
诉讼了十二年
未获赔一分钱
本报讯 记者 熊波
一次施工摔伤,他落下终身残疾;多年来数次起诉,因种种原因,他又数次撤诉。多年后,当走投无路时,他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而被告的主体究竟是谁,他自己也很迷茫。昨日,昆明中院二审此案时,被告称:原告告错了人。
为钱 老蒋妥协了
老蒋是贵州毕节人。1998年1月9日,他跟随王老板到昆明一家汽车城修补石棉瓦房屋。施工过程中,老蒋不慎从房顶坠落,王老板将他送医院简单治疗后,就不愿再管,而汽车城更是不闻不问。
没钱了,老蒋被迫出院回家,此后,懂点医学的他在家靠草药给自己疗伤。他的伤情被鉴定为三级终身护理、三级伤残。孤身一人的他彻底地失去了生活来源,这些年一直靠邻居施舍度日。同情老蒋遭遇的一些好心人,曾主动站出来帮他维权。“把他送进医院,检查后,医生说需要很多钱,我们也没办法。”
当年,在好心人的支持下,老蒋一纸诉状将王老板和汽车城告到昆明市官渡区法院,要求赔偿。1998年12月,因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王老板也没有到庭,老蒋自愿撤诉。6年后,走投无路的老蒋将汽车城告到了西山区人民法院。庭审时,被告出于人道主义给了老蒋5000元钱,条件是“必须承认自己与两被告没有雇佣关系”。出于急需医药费的考虑,老蒋妥协了。
“老蒋告错人了”
时隔几月,老蒋又将汽车城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2005年12月28日,法院驳回了老蒋的诉讼。过了两年,老蒋又开始起诉了,他将汽车城和包工头告上了法庭。可正当法院要开庭审理此案时,老蒋又自愿撤诉。
由于生活所迫,2008年4月18日,老蒋再次将包工头王老板、汽车城等告上法庭,要求几名被告连带赔偿46万余元,西山区法院一审后,驳回起诉。老蒋不服判决上诉到昆明中院,昨日昆明中院二审此案时,王老板仍然没有当庭参与诉讼,但另外的被告认为,当年的事发地已经变更了经营主体,老蒋告错人了。
法院庭审后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