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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陈水扁被判无罪 台“高院”今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2:5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岛内“二次金改”案陈水扁一审被判无罪,台检方“特侦组”提出上诉,台“高等法院”今天(12日)首度开庭审理。

  据报道,台“高等法院”这次传唤本案中,涉嫌协助陈水扁隐匿犯罪所得的前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前国泰世华银行副董事长李明贤、前兆丰金董事长郑深池,以及前资政吴澧培等4人出庭。4人对于检方指控的洗钱及灭证罪嫌都不认罪,都强调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意图。(中国台湾网 吴斌)

  相关资料:

  2010年11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布二次金该案一审判决,涉案的陈水扁、吴淑珍及陈水扁子女、相关企业负责人共21人全部被判无罪。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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