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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不备案一律停工整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3:04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昨天,市建交委主任黄融对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详细解读时表示,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要与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一样,严格履行建设审批程序。

  房屋修缮将严格审批

  《意见》明确规定开展整治建筑市场的工作要求和范围:一是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筑市场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坚决查处建筑市场中各类违法违规现象;二是特别明确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要与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一样,严格履行建设审批程序,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严肃查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从‘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总结中我们注意到,所涉及部门、企业均在一个隶属的条件下,‘政企分开’并未完全做到位,其根源在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把任务都安置在自己的行业中。 ”黄融指出,这既有想要把税收利益留在地方的思考,又夹有队伍稳定、工程任务重和时间紧等因素,“这样一来,很明显存在 ‘体内运作、封闭循环’的弊端,必须把建筑工程纳入市场化规范操作,纳入程序化操作,‘阳光’下的运作是最好的。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意见》明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的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分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所谓‘转包’……与违法分包一样,作为管理部门,是坚决反对的。 ”黄融说,尽管目前上海建筑市场几乎是全国最开放的,但依然不鼓励转包、违法分包,提倡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要主动向政府备案,监理要主动反映分包情况,市、区两级部门要审核分包情况。

  黄融表示,关于加强承发包管理,《意见》在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强化了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一是发现招投标中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即判定中标无效,停止任务承接;二是实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不办理备案手续或者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

  监理必须定期报告

  《意见》首次明确现场监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的责任。明确规定监理企业必须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制度。赋予监理对工程分包进行审核的权力。 “政府要给监理‘撑腰’! ”黄融指出,监理因受雇于业主,往往无法独立行使监管职责。依照《意见》的精神,今后监理单位的选择,也要经过招投标。监理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政府监督部门报告。此外,本市还将尝试政府工程的监理费由财政拨付,以便从费用的源头上为监理“解套”,使监理能够独立行使监管职责。

  《意见》提出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对职业注册人员,建立个人执业档案,加强个人诚信记录。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建立个人信息卡,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在市区(县)财政的教育费中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经费。

  《意见》强调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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