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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年内将覆盖全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3:04  新闻晚报

  □王珝

  晚报讯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昨日在网站上公布了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有效期将至2014年12月31日。目前新农保在浦东新区、松江区和奉贤区先行试点,2011年在全市各郊区县逐步推开,于今年年底实现本市全覆盖。

  随着新农保政策的出台,本市各年龄段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也相应调高。按照不同的年龄及参保情况分类,本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分别在中央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135元至300元不等。

  根据通知规定,本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区县政府(含乡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缴费标准,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区县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每年900元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其中,重残无业人员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400元,区县财政代缴500元;其他重残人员个人每年缴纳45元,再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缴400元,区县财政代缴455元。除政府补贴外,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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