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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金改案台高院首度开庭 一审曾获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4: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陈水扁“二次金改案”一审被判无罪,台湾检方特侦组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12日首度开庭审理。

  法院这次传唤本案中,涉嫌协助陈水扁家隐匿犯罪所得的前“国泰金”副董事长蔡镇宇、前“国泰”世华银行副董事长李明贤、前兆丰金董事长郑深池,以及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等四人出庭。四人对于检方指控的洗钱及灭证罪嫌都不认罪,都强调自己主观上没有犯罪意图。

   2010年11月5日,台北地方法院宣布“二次金改案”一审判决,涉案的陈水扁、吴淑珍及陈水扁子女、相关企业负责人共21人全部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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