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大楼3号楼垃圾房内开设的洗衣店。新民网记者沈戬 东方路573弄现场回传
【新民网·独家报道】近日,家住东方路573弄市政大楼的居民马先生反映称,他家楼下的垃圾房被物业出租后开设洗衣店长达16年之久。1月12日,小区物业负责人朱先生在接受新民网记者采访时承诺,已通知洗衣店于今年3月份之前搬出,垃圾房的本来功能将得到恢复。
据马先生介绍,他是市政大楼3号楼的居民,搬来居住已经有些年头了。记者了解到,整个东方路573弄内共有5栋房子,但分属三家物业公司管理。他所居住的3号楼是一栋高层建筑,楼内有上百户人家居住。
“居民们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只能扔在楼下的两个垃圾箱内,原本的垃圾房在我搬来时就已经被物业出租给洗衣店了”马先生告诉记者,他所指的垃圾房就是开设在3号楼底楼的洗衣店。记者随后在小区内调查发现,唯独3号楼的垃圾房被用作经营洗衣店,其他4栋房子的垃圾房并无异常。小区保安告诉记者,3号楼的垃圾房早在16年前就已经被当时的物业出租了,之后换过好几家物业公司,但谁也没有去恢复垃圾房的本来功能。
新民网记者随后走进洗衣店看到,不足10平方米的屋子内被一条帘子分割成门面和卧室,衣架上挂满了衣服。店主告诉记者,他来自浙江仙居,一家五口都居住在这个洗衣店内,目前的年租费为18000元。“我在这里已经住了16年了,物业公司每半年来收一次租金。”
新民网记者随后找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负责人朱先生解释称,洗衣店的确是物业在向其收取租金,但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他们公司在接手管理小区物业的时候就已经想让洗衣店搬出去,但店主始终不肯,物业也不能采取强硬措施”。朱先生坦言,这几年关于底楼垃圾房的投诉日益增多,目前已经初步决定,要求洗衣店于今年3月份之前搬出。他同时承诺,接下来,物业会将垃圾房重新修建,恢复它本来的功能。(新民网记者 沈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