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兴云)昨日,因不满30岁的儿子张明独占安置房款,沙区土主镇55岁的农妇李英再次来到沙区法院,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向儿子要回9.5万元安置房款中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原来,3年前,寡居10年的李英与刑释人员江陵再婚后,不满母亲再婚的张明将母子两人共有的一套面积为64平方米的安置房变卖后,未将其中的一半房款支付给母亲。
张明昨日表示,前几天,母亲给他打过电话,说要到法院去告自己。他承认自己的确反对母亲再嫁给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还动员过其他亲戚去劝阻母亲,但母亲一意孤行,最后母亲结婚时他也没去。不过张明认为,这笔房款是自己应得的,因为被征用的房屋是自己生父名下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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