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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民收入占GDP比重更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9:09  现代快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相比2009年增长22.64%,占预计的37万亿GDP比重大致为21%。换言之,税收增幅为GDP增幅的2倍多。上个月,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讨会上,多位财税学者呼吁控制或降低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1月11日《新京报》)

  一个常识是,全国税收收入并非全国财政收入,如果把全国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都加起来,占GDP比重将远远不止21%。而在2007年,美国财政税收占GDP比例为18%,日本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例低于10%。显然,我国政府的各种税费收入占GDP的比例比一些发达国家还高,有人硬说我国税费收入不高,真是认真的扯淡。接下来,我们再比较一下我国与一些国家国民收入占GDP的比例,你就会更加惊奇。

  有数据显示,澳大利亚2004年到2007年国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6.89%,加拿大2005年到2008年国民收入占GDP的比重更是达到了51.19%,而中国老百姓的年度收入在GDP中只占10%多一点,大约是很多发达国家的1/4—1/5。我国财政收入是老百姓收入的2-3倍,而很多发达国家老百姓的收入则是财政收入的2-3倍,正好相反。

  如今有专家学者呼吁,应控制或降低政府收入,提高老百姓的收入分配比例。事实上,早在去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就提出建议——“合理确定政府性收入总规模,实现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合理均衡增长”。确实应该如此,我国老百姓的收入占GDP的比例一直以来都偏低,这样的分配政策与“藏富于民”相悖。因此,我们必须通过收入分配改革,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有关部门不要老是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而是要减免不规范收费,把应收之费改税征收,并将常态性的减税纳入议事日程,千方百计提高老百姓收入占GDP的比重。(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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