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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万过路费”是另类控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19:09  现代快报

  这位农民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这是一个啥账本呢?屈指算算,这位农民假如不逃高速路费,缴费拉沙跑运输,8个月会净赔348万余元。依此推算:其他常年在高速路上跑运输的守法业主,在过路费前,即使不赔,恐怕也被刮得剩不下几个子了。

  由此,我们可以参破多年来货车为何超载的内因。超载,挣的是钱啊!假如不超载,收取的运费还不够缴过路过桥费啊!一些货车屡屡超载,路桥高收费何尝脱得了干系?

  再者,“逃过路费368万,挣了20万”这个事实,何尝不是对天价过路费的另类控诉?自古以来架桥修路都属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本不应收取任何费用。但在我们这里,却是收费站林立。交通运输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设一个收费站。

  高速公路收费属行政收费范畴,行政收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当收费收入足以弥补政府支出时,就应当停止收费。但京石高速公路在盈余近6亿元之后仍在继续收费,北京机场高速公路在过去十多年间更是创下投资12亿收费上百亿的“奇迹”。据报道,某省74个收费站中,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到了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最长的还款期限达到了756年……

  呜呼哀哉!逃过路费368万,挣了20万,这起偷逃天价过路费案件,道破多少民生之困,又道破了“高价路”的几多无良。偷逃过路费的时某被判刑了,但愿这起离奇的事件,能够加速我国公路的公益化,能够加速还路于民的步伐。(王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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