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继:河南交通厅5任厅长落马4人
作者 王峰
日前,河南省纪委派驻交通厅纪检组长王晓共证实,香港媒体披露的河南省交通厅长董永安因贪腐问题而被双规的消息属实,但董永安的问题并不出在其2年零9个月的交通厅长任期,而是与之前他担任安阳市长有关。
董永安也因此成为1997年以来河南省5任交通厅长中的第4个落马者。此前,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连续3任厅长接连出事,且涉案金额逐个暴涨。
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董永安事发,恐与安阳市开发区的房地产贪腐问题有关。安阳市房管局多名工作人员证实,2010年10月,安阳市房管局局长耿清江也已被双规,目前主持工作的是副局长宋江玉。
1月5日,按照惯例,河南省交通厅召开了节前廉政谈话会。不同于其他系统的谈话会,河南省纪委派出了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纪委副秘书长侯玉林参会。
贪腐厅长队伍
2008年3月,董永安调任河南省交通厅长时,面对的是一幅交通事业的美好前景。
2008年底,河南交通创下三项全国第一: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4841公里,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4万公里,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1.66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一。
交通系统内部也给了董永安很大机会。在经历了厅长“三连倒”后,河南省曾将原河南省计委副主任安惠元空降至交通厅担任厅长,而安惠元并无贪腐大案,此后顺利升任河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或许是看到了空降厅长的好处,安惠元离任后河南省再次选择空降思路,时任安阳市长的董永安于2008年3月到任交通厅长。
董永安被认为工作作风实干。1982年从西安交通大学毕业后,董来到一拖集团(原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工作。两年之后,他被破格提拔为热力车间主任,再两年后,他又被破格提拔为动力分厂副厂长,而立之年,他成了一拖最年轻的处级干部。
38岁那年,董永安再次被破格提拔为一拖集团副总工程师,成为一拖集团历史上年龄最小、资历最浅的技术权威。
在交通厅领导班子调整决定会议上的发言里,董永安就已颇为详细地谈及了他的工作思路,他说到要实现交通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以及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建设方针。
在廉政建设方面,董永安并没有3位落马前任那样豪迈的廉政宣言,但他亦十分重视质量、安全和廉政问题。
河南省交通厅知情人士介绍,董永安任上在廉政方面最重要的举措,在于探索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评价体系,以及把项目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面考核范围。
然而,他就任不到一年,河南省交通厅就再发贪腐大案,2009年初,原交通厅副厅长李占朝被双规。
李占朝在河南省交通厅颇有资历,2003年8月起就已担任这一职务,出事前更是在厅内排名第一的副厅长,同时兼任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高发公司)董事长。
李占朝同样曾被认为是一个实干派,他从基层干起,在交通系统打磨多年。在就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前,李占朝的职务是洛阳市交通局长,知情人士透露,其颇受后来因贪腐落马的原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的赏识。
工程承包洼地
任交通厅长两年多的时间里,董永安关注最多的是工程建设领域。在其公开讲话中,多次提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分包、转包、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分包、转包领域,正是交通系统贪腐问题最多发环节。河南省交通厅曾有自己的工程局,这一“事业单位,企业经营”性质的机构,曾跻身行业内全国第22强。但近年来却陷入“屡建屡亏”的境地。
“同样一个项目,外来单位接手就能盈利,工程局接手就亏损,原因就在于领导随意支配,乱花钱。”一名施工队负责人说,“我甚至发现在有项目结算时,700万元的支出连白条子都没有。”
在施工领域,基本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经常出现由项目经理的亲友操控、接包的情况。在副厅长李占朝案中,李占朝之子李晓峰就因为帮助他人违法承揽业务而最终获刑。
由于工程局长期亏损,安惠元曾将工程局改制成企业,而董永安到任后,更是直接并入了高发公司。“这一举扭转了工程局的局面,因为高发公司是业主,就等于高发公司养着工程局了。”一位内部人士说。
但这也意味着,高发公司的项目分配可以轻松绕过招投标环节,落到工程局手里。由此带来了造价升高、质量隐患等问题。在河南省审计厅所做的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中,交通系统可谓问题颇多。审计发现存在申报项目虚报投资额3.56亿元、违法转包工程1926.5万元等问题。
“我自认为是见过世面的人,但到交通厅后却成了井底之蛙。”河南省纪委派驻交通厅纪检组长王晓共曾说。
堕落共性路线
李占朝出事,只是4任落马厅长中的一段插曲。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接连落马后,河南省纪委的内部报告《河南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指出,三位厅长的许多工作细节具有惊人的相似性:
一位官员请曾锦城吃饭,曾锦城指着酒杯说:“你喝一杯,我给你增加一百万。”这位领导连喝9杯,曾锦城当场指示计划处处长为该市增加900万交通建设款。
张昆桐担任交通厅长期间,去豫西一个贫困县检查工作,该县县委书记招待十分热情,张昆桐马上让同桌的财务处长为该县追加拨款800万。
石发亮同样热衷“现场办公”,未经充分论证和党组讨论就决定在黄河大桥安装使用造价1.5亿元左右的进口电子融雪设备,还准备耗资1.5亿元在规划项目外征地30亩,修建黄河二桥桥头花园。
这种“热衷”,也延续到了董永安身上。两年多来,董永安多次前往工地现场办公,在河南高速公路系统内,甚至曾要求每个月举行一次观摩会。
从前3任落马厅长案情看来,招投标环节也已成为贪腐官员敛财的主要形式。
张昆桐在任期间,一次在北京出差,铁道部某局施工处为争取在河南省高速公路建设招标投标中得到张的帮助,将3万元现金送到了张住的饭店。
相比于前任,石发亮的胃口则大得多。河南一家筑路公司董事长行贿石发亮80万元,在两年多时间里,先后承接到了4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工程标的总计2.3亿元人民币。
石发亮受贿最大的一笔,是一家国有施工企业老总允诺的“工程总价款3%”的好处费,共534万余元。
2010年时,因出现大量围标现象,甚至出现中标价高于底标情况,河南省交通厅决定对招投标进行改革。当时还有很多人吃惊,“河南的招投标程序在全国都是领先的,为什么还要改呢?”
河南省交通厅工程局集团一名工作人员曾撰文称,招标人在投标人的行贿下,为了取得不正当利益,私下向投标人泄露招标开“绿灯”已成招投标中的主要暗场现象。
“很多贪官倒在了建设工地上,这是利用了国家建设项目四位一体(投资、建设、管理、使用)投资体制的弊端。”某交通系统人士指出,“四位一体”的投资体制下,一切基建资金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交通行政部门与负责建设的公司多为母子关系,有关部门负责人既是建设者,又是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