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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撞车还是车撞狗

  

狗撞车还是车撞狗
昨日,文先生出门遛狗时,挣脱狗链的爱犬萨摩耶跑到道路中间,被货车当场撞死,货车的保险杠也被撞坏。因为赔偿问题,两人闹到了派出所,是否属交通事故、究竟该谁赔偿成为争论的焦点。

  挣脱狗链爱犬丧命车轮

  中午12时,文先生带着爱犬到锦江区东较场街遛狗。趁文先生不注意,狗狗挣脱狗链跑到了路中央。没想到意外发生了,一辆满载建材的货车将狗当场撞死,货车的保险杠也被撞坏。“我不要钱,只要狗,就是小狗也行!”文先生一脸悲伤,要求司机况先生赔他一只同样的萨摩耶犬。这只狗他喂养已有一年多了,感情很深。“当时我是正常行驶,突然窜出来一只狗,根本来不及反应。”司机况先生不同意赔偿,他认为这是交通事故,起因是文先生没有管好狗,应赔偿被撞坏的保险杠。

  两人达不成赔偿,决定报警。在书院街派出所,双方各执一词,这可难倒了出面的警察。

  焦点一:是不是交通事故?

  狗在路上被车辆撞死,到底属不属于交通事故呢?

  按照《道法》,“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狗狗属于主人的财产,它被撞死造成了狗主人的财产损失;而货车的保险杠被撞坏,则证明货车司机也有财产损失,又加之在交通道路上发生,因此应属于交通事故。

  焦点二:谁该赔偿谁?

  是交通事故,那到底该谁赔偿谁?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虹林认为,宠物主人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发生,这需一分为二看待:若是货车属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那货车司机则不需要赔偿,反而是宠物主人需要给付车辆损失;若是现场有限速标志,而司机超速或者违反其他交通法规行驶,则司机本身存在过错,承担适量的赔偿责任。

  最新进展>>>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况先生虽然不认为撞死狗狗的责任在自己,但出于同情,愿意给文先生150元钱作为安慰,文先生表示接受。

  锦公宣早报记者陈琼

  新闻链接>>>

  2007年1月25日,为明确车辆与犬发生交通事故的管辖,青岛市交警部门出台了《关于处理车辆与犬交通事故的意见》。文件规定,车辆与犬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犬受伤或者死亡的案件属于交通事故,这在全国属首次。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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