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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农民逃368万过路费案应查相关收费站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17:2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偷逃过路费达到368万多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提出收费标准的质疑,法院称判无期徒刑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我们有请资深媒体何亮亮为我们盘点今天的焦点新闻。

  【河南一农民8个月偷逃368万过路费获无期 全国首例】

  何亮亮:河南省禹州市一个农民时某购买了两辆大货车,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疯狂运行了八个月的时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00多次,偷逃过路费高达368万元,被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判诈骗罪无期徒刑。这个判刑现在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有很多人质疑说时某的无期徒刑是不是判的过于严厉了,368万的价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有三个看法。第一,盗用军车骗取过路,这个肯定是要受到法律的查处的,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第二点涉及到一个问题,高速公路收费是不是太高,这是另外一个问题,首先是应该不应该交费,如果现在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应该要交费的就应该要交费,如果说高速公路过路费收费太高了不合理等等,这绝对不是一个不交过路费或者以非法的手段像套用军车的车牌来免交过路费,这样做肯定是不应该的。368万元的路费计算的是不是准确,时某是不是应该被判诈骗罪而且诈骗金额巨大被判处无期徒刑,我想这是一审审判,时某有法律保障的相应的权利,比方说他还是可以聘请律师,律师会依法为他申辩,如果他本人再提出上诉的话,上一级法院也是可以对此进行新的量刑,但是我想依法交纳高速公路路费这一点不应该受到质疑。而一些网民产生的其他的议论虽然可以理解,但是过路费是必须要交的。虽然也有人说世界上70%的收费公路都在中国,但是因为这些高速公路都是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营的,所以交过路费至少在目前看来也是现实的情况,不交过路费在现在的中国也不现实,因为不交过路费高速公路怎么运营,怎么管理?

  第三个问题就是这个案件还引申出来一个问题,我觉得也应该受到大家注意和追查。比方说这个时某多次,在八个月里面疯狂的经过高速公路其实主要就是叫下汤收费站,在这八个月的时间里,我们以常识来判断,实际上我是推论,收费站的人应该是认识时某的,而且很可能知道时某所用的军车牌照是假的。因为军车不太可能运这样一些民用的物资,长时间多次在高速公路上往返,所以稍有一些责任感的收费站的职工就应该要查处,就应该去了解一下,这样也可以避免国家有高达368万元的过路费被偷逃。下汤收费站是不是有玩忽职守,是不是有他们的责任。

  一个很重要的层面,是谁卖出了假车牌?卖假车牌的肯定是非法的窝点,是不是还在运作?他们有没有依法受到查处呢?因为制作和贩卖假的军车车牌或者其他假的带军方标志的物品都是被法律禁止的,凡是做了这些非法勾当的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查处。我想从这个案件其实引申出来的讨论,其实也是有利于大家进一步的普法,关于要不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至于说高速公路收费是不是太高,大家也是可以来讨论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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