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平顶山1月14日电 (记者 李贵刚)1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称,备受关注的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368万元人民币过路费被判无期案启动再审程序,而据时建锋新供称还有共同犯罪嫌疑人,这意味着法院对其量刑和原判事实证据可能出现变化。
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在自己的两辆大货车上安装假军牌,共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余万元人民币。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时建锋违法所得一切财物。
“短短8个月,就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这简直就是一张‘天价’罚款单”。此案经媒体报道后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质疑“中国高速公路收费信息不透明、收费过高”和“法院量刑过重”,一时舆论哗然。
迫于舆论压力,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审判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决定对该案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称,法院通过组织人员进行复查,1月13日对时建锋进行了讯问。“在讯问过程中,时建锋新供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因这一新的证据可能发生变化。”
此案法院判决后,当时的时建锋并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是生效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