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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案主审法官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7日03:36  大河网-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记者 王红伟通讯员王海清 王松波

  昨日,河南农民时建锋逃避368.2万过路费被判无期案有了新进展,省高院通报,因平顶山中院认定事实不清、审查不严,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院长郭保振被诫勉谈话。

  通报

  平顶山中院院长诫勉谈话

  昨日下午4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说,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

  加之,时建锋之弟时军锋15日晚已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哥是替其顶罪,案情出现了重大变化,鉴于此,省高院审委会责成平顶山中院对此案认真审查,妥善处理。

  鉴于本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同时,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平顶山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失职,责令平顶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平顶山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院长,主持审委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责成平顶山中院向省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中院在全省通报批评。

  另外,省法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省委、省委政法委写出检查报告。

  回顾

  逃避368.2万过路费被判无期 主犯另有其人

  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建锋”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

  2009年1月,河南省武警总队派出军检部门在郑尧高速下汤段,将这两辆车连同司机带走。同年6月,省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出具了这两辆货车为假冒武警车辆的证明。收到该证明后,郑尧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报案。

  经了解,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根据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两辆车共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

  去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某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9日,平顶山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被告人时建峰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在郑尧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等多次骗免通行费,共计人民币368万余元。

  2010年12月21日,法院做出判决,时建峰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后时建峰供述,主犯另有其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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