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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去年查处贪污案989件 10名厅级官员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8日10:04  红网-潇湘晨报

  红网长沙1月18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罗家欢 周薇  记者 全欣)17日,记者从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945人,提起公诉44434人,其中10名厅级干部被查办。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89件1257人、渎职侵权案件382件554人,其中大案914件、要案102人(厅级干部10人)。2010年省检察院与其他政法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共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820件2249人。

  检察机关全年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16件789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99件468人,提出刑事抗诉234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10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0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4件,法院改判129件,发回重审30件,调解结案48件。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落实以“六个专项工作”(即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相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紧扣大局依法履职,强力推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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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一审获刑17年

  红网长沙1月18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通讯员 李建辉 吕铁星 记者 全欣)17日,记者从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永州市道县原县委书记易光明在1月8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以受贿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

  经公开审理,法院认为:易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总数额为1595.3万元,其中1000万元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其徇私舞弊,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易光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八十万元(受贿赃款595.3万元追缴国库);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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