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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增设第三中级法院 正待国家编办批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0日01:44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作工作报告称,今年将争取所有合议庭审理案件都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 池强昨日在昌平团参加分组审议时介绍,鉴于目前两个中院审判压力过大,有望增设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目前相关计划已上报,正待国家编办批复。

  【案件审判】

  2430案件国家部委当“被告”

  昨天,池强作报告称,全市法院去年全年立案433862件,同比上升2.2%。而近10年来,北京法院立案数量平均增幅8.7%。

  全市法院审结案件441424件(含当年新收案件和旧存案件),同比上升4.8%。其中,在审结的22696件刑事案件、24158名罪犯中,345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池强介绍,去年审结了9116件行政案件,其中包括涉及南水北调、京沪高铁、轨道交通、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案件。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相关行政案件审结2430件。

  【司法民主】

  今年合议庭都将引入陪审员

  池强介绍,今年,北京法院将切实推进司法民主,将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范围和数量。据悉,去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25231件案件。

  他表示,今年将力争做到所有合议庭审理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审。“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法官必须依照法条,不能够造法,也不能够搞陪审团制度。”在这样的前提下,人民陪审员对法院能够起到监督作用。

  同时,北京法院还将加强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所有案件、所有审判人员全部司法行为的全程监控。此外,今年还将推进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建设,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衔接机制。

  【强执“老赖”】

  执行信息查询已追讨千人

  去年,北京加大了强制执行力度,355名“老赖”通过媒体曝光,530人被司法拘留,341人限制出境,2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池强介绍,去年北京高院建立了全国首家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经过严格审批后,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房产、账户等20多项信息进行查询,并采取相应的查封冻结措施。

  据悉,自从去年11月13日该中心启用后,至今已实现了对约1000名被执行人的追讨。目前,该中心已具备网上查封“老赖”财产的前提条件。

  【增设法院】

  增设“三中院”计划待批复

  池强表示,目前北京有两个中院,负责审理16个区县法院的上诉案件,全年审结案件56530件。这一数字比起1995年原市中级法院分为两个中级法院时增长了485%。

  “中级法院的责任本应是纠错、补救,致力于二审和大标的案件。”池强说,按照北京目前的案件级别管辖,5000万元以下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2亿的案件由中级法院一审,2亿以上的由高级法院再审。“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有时候市民一个离婚案就可能达到2亿元标准。”

  池强认为,中级法院审判压力过大,影响了其审判监督职能的发挥。“中级法院不能是办案机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表示,重庆目前设了5个中级法院,北京市也应考虑增设中级法院。对此,池强昨天在昌平区代表团参加分组审议时回应,北京正在准备成立“三中院”,目前已上报有关部门。

  他介绍,目前北京一个中级法院人数大概5000人至6000人。关于增设“三中院”的计划,须由国家编办批准,批准后还须经过建院、组织队伍、分配案件等程序。另外,还涉及设立“三分检”的问题。

  新提法

  法院报告首提“增强群众感情”

  学者焦洪昌表示,法律的建立不能以伤害人性作为代价

  昨日,北京市高院报告中明确提及“增强群众感情,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去年,北京法院就曾组织审判人员进农村、社区,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

  对于“增强群众感情”的提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表示,虽然没有具体检索过,但在他印象里,法院报告中这应该是比较新的表述。

  “我们常说情、理、法,情实际上是第一位的,这在法院判案中也有所体现,比如人性化判决。”焦洪昌表示,由于中国社会目前是超常发展,和西方社会情况不同,很多问题不能单单以法治的要求来处理,而要兼顾“情”,即体现对人民的感情。焦洪昌认为,报告中关于“感情”的这一提法,符合“以人为本”的精神。

  焦洪昌表示,像“西安考生为进研究生考场下跪”一事,就反映了“情与法”的冲突。“法律的建立要体现政治价值和人的尊严,不能以伤害人性作为代价。”他表示,执法者应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不能够“毁灭人性”。

  代表建议

  定罪和量刑不宜用“公正”

  昨天,在听取两院报告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分组审议。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在审议时建议,高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了法院应切实做到“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他认为,前两个“公正”用词欠准确,应予以修改。

  “定罪和量刑不宜用‘公正’,因为不涉及谁和谁比较的问题。”焦洪昌表示,原表述应改成“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就定罪来说,比如是定抢劫罪还是抢夺罪,这是一个科学性的问题,涉及“准确”;量刑主要是指宽严相济,体现了“适当”的原则;最后,还需要一个“公正”的程序。

  “你的提议非常好。”在听取焦洪昌的意见之后,池强现场回应说。

  慈善机构可救助刑事被害人

  针对一些刑事案件造成被害人、家属生活困难,但加害人又无力支付高额民事赔偿的问题,昨天,市人大代表赵义建议,司法机关可同慈善机构合力,使被害人通过慈善机构得到一些经济补偿。

  对此,池强回应表示,目前已针对此类问题向人大作了相关报告。

  本报记者 温薷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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