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谁来管?怎么管?代表委员建议
建立全市统一租赁管理平台
宋宁华 江跃中 潘高峰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建设筹措公租房(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加上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单位租赁房项目,到2015年末,上海公租房总规模可望超1500万平方米,覆盖约100万常住人口。这对“蚁族”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
但是,公租房建好后,谁来管理?如何管理?怎样防止群租、治安纠纷等?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未雨绸缪,提出建议。
单位统一租赁专门部门管理
“目前,上海普陀区、徐汇区等地已经开始建设公租房,未来几年内,将有大批公租房投入市场,满足‘无房族’的需求。但是公租房建成后,谁来管?怎么管?”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张建晨“抛”出的一连串问题让不少市人大代表陷入沉思。
的确,尽管时下兴建公租房的声浪很高,但是目前本市没有一个区建立了公租房的管理部门。普通的住宅社区有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公租房作为居住社区,可以花钱聘请物业公司,但由于其中居住者均为“流动”的,如何成立居委会、没有业主是否能成立业委会,这些都是公租房将面临的“无主”问题。“无主”的结果便是谁来为公租房的管理“牵头”?一旦发生纠纷,谁来调解?一旦发生群租,谁来阻止?
为此,张建晨建议,对于一些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等,可以由单位出面,统一租赁,一方面可以为入住者把关,看其是否符合入住标准;另一方面,居住后,也便于管理规范,防止群租等现象发生。对于其他“散户”,也应成立专门的公租房管理部门,统一服务并管理好入住者。
为租赁双方创建便捷服务场所
今年2月1日开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有市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建立上海全市统一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平台,为租赁双方当事人创建一个依法、透明、权威、便捷的服务场所。
市政协委员施有毅在提案中,为这个商品房租赁管理平台设计了5种形式:
■ 设立网上公示房产中介机构。
■ 统一租赁合同文本。
■ 强化租赁登记制度。租赁双方当事人签约后,必须到管理部门登记。
■ 网上发布租金信息。建议主管部门从政策和经费上支持这项工作,委托权威专业机构,科学统计、定期发布上海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住宅的租金信息。
■ 提供专业咨询、调解、仲裁服务。建议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健全专业租赁咨询、调解、仲裁机构。
本报记者 宋宁华 江跃中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