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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大代表:禁烟区内吸烟情节严重者可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2日13:31  四川在线

  “尽管医院里都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可像楼道、卫生间这种‘重灾区’,不少患者甚至医生都还是在吞云吐雾。”省人大代表郝士权昨日提交了《关于制定<四川省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的议案》。

  在他看来,禁烟之所以难以推进,是因为缺少一部较为完善和专业的公共场所禁烟法律法规。“在香港,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会被处以1500-5000港币罚金,一般烟民都不敢以烟试法,何不向他们学习呢?”

  要切实有效推进禁烟控烟,郝士权建议,在制定禁烟管理办法或条例时,除了要明确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范围,还要明确处罚规定,“除经济处罚外,对情节严重者甚至可以考虑进行拘留。”

  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陈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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