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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代表:老百姓收入要和CPI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4日06:02  深圳特区报
深圳农民工代表张志亚(左)就政府加强解决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深圳农民工代表张志亚(左)就政府加强解决农民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深圳代表杨卓欣(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 深圳代表杨卓欣(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要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的资金投入。

深圳代表陈树强(右)就基层组织建设和民生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陈富 摄 深圳代表陈树强(右)就基层组织建设和民生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陈富 摄

  ■ 深圳特区报特派记者 郑向鹏 周元春 翁惠娟 肖意

  “每个人都要为幸福广东尽责履职。”“与GDP、CPI增长‘挂钩’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连日来,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踊跃发言,紧扣民生热点话题,积极为建设幸福广东建言献策。

  让老百姓“荷包”鼓起来——

  与GDP、CPI增长“挂钩”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让百姓的口袋幸福起来!让老百姓的“荷包”鼓起来!黄华华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广东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将明显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也将快过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如何提高群众工资收入水平,让工资“飞”,无疑是今年“两会”的热点,引起不少基层代表关注。

  来自深圳的农民工代表张志亚认为,目前有些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实际发放标准,这并不合理。建议通过与GDP、CPI挂钩方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工资水平上升。

  “网络上有句话,工资就像眉毛,房价和物价像头发,眉毛长得慢,头发长得快。”劳曾霞代表说,建设“幸福广东”,迫切需要解决物价等问题。

  “建设幸福广东,是个很广泛的概念,首先希望群众的衣食住行都能得到满足。”在与身边很多人接触中,劳曾霞深深感受到房价和物价对群众带来的困扰。“群众收入,包括最低工资标准也应和物价上涨一起挂钩,一起‘涨’起来。”

  让教育门槛低下来——

  深圳广州能否带头实施学前教育免费

  “幸福广东应当从小孩的教育抓起。”省人大代表庄顺福表示, “虽然广东省的经济发展比较好,但是有些收入不高的普通百姓,还在为孩子的学费而操心,希望广东省符合条件的孩子都能实现12年义务教育!”

  “东莞石排镇都已经实现了从幼儿园到博士的25年义务教育了!在财政实力比较雄厚的广东省,完全可以在学前教育阶段实现免费教育!”来自深圳龙岗的省人大代表叶丽燕提出建议。

  “学前教育应该是公益性的政府一般性公共服务,使有需要的人群能够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叶丽燕表示,广东是一个经济大省,财政资金较充足,可以在学前教育方面为民生减忧。她建议,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广东的一项重要任务。

  “应该尝试让有条件的地区如广州、深圳等城市率先实现学前教育免费,经济欠发达地区把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逐步加大政府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制定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减轻家庭负担,让更多的小孩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待条件成熟再逐步普及幼儿园免费教育,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共建幸福广东的美好成果!”

  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

  允许其在社保缴纳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新生代农民工何时才能不再像父辈那样漂泊?”这个话题最受来自深圳的农民工代表魏小明关注。

  “由于文化方面的原因,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对现代城市文明充满了渴望,却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的文化生活,成为一个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魏小明建议,四措并举着力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工薪酬、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机制。公平对待新生代农民工,让农民工合理分享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和基本渠道。

  其次,完善住房保障住房政策体系。新生代农民工要想摆脱漂移不定的状态,“居者有其屋”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之一。建议对有稳定收入的凭年限连续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证明,允许其在社保缴纳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提供廉租房、单身公寓。

  第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让那些离开了土地而又极富活力的城市“边缘群体”变成城市人,让新生代农民在劳动就业、子女上学,公共医疗、住房购租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第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整体素质。

  慈善立法势在必行——

  加快立法推动广东省慈善事业发展

  建设幸福广东,离不开慈善事业。林慧代表提出加快推进慈善立法的建议,希望加快推进慈善立法,规范慈善组织发展,推动广东省慈善事业发展。

  “深圳近年来慈善组织快速发展,目前登记了各类慈善组织370多家,基金会有7家;在国家、省登记的,总部在深圳的基金会有近40家。这些慈善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多元共治、积累社会资本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汶川、玉树地震后,深圳慈善组织分别筹集10.7亿元和2亿元善款。”在列举这些成绩的同时,她也指出,慈善事业、慈善组织的蓬勃发展与慈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存在落差,慈善立法势在必行。

  对此,林慧建议尽快出台《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她认为,要通过慈善立法,培育规范慈善组织有序发展,加强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和管理,加大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力度,发挥慈善事业在幸福广东建设的作用。

  (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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