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河北大学“10·16”校园车祸案26日在河北望都县法院开庭审理。
2010年10月16日晚,犯罪嫌疑人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迈腾轿车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两名女生撞倒后被保安和学生扣留。警方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 视频: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开庭 李启铭当庭认罪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伤者之一陈晓凤因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李启铭的父亲系车祸肇事地点所在的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此案异地审判。保定市政法部门指定望都县政法部门管辖。
庭审现场,公诉人和辩护人表达了各自意见,并进行了辩论。公诉人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犯罪嫌疑人李启铭,列举了相关证据,李启铭当庭认罪,承认犯罪事实。
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10时40分结束。审判长表示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部分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河北大学师生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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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检方建议对河北大学车祸案肇事者判刑3到7年
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昨日开庭,检方提出李启铭(李刚之子)行为具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但仍以交通肇事罪诉讼建议判3-7年。
李启铭的辩护律师则提出,李启铭认罪态度良好,其父李刚积极进行了民事赔偿;受害者家属也签署了《刑事谅解书》。此外,李启铭在校和实习单位表现良好,是预备党员,造成如此大影响与案件本身无关,因此请求法院量刑三年,并施予缓刑。
死者哥哥说曾提出申请要求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李启铭,但被驳回。>>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