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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鹤庆称向三部门配租廉租房依上级政策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31日01:57  新京报

  “三部门瓜分607套廉租房?”追踪

  云南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回应,这些人家庭住房困难,符合申报条件;配租三系统完全依上级政策执行

  据新华社电 云南鹤庆607套廉租房被“瓜分”的消息,引发网民普遍关注(本报1月25日报道)。云南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局长赵海清表示,607套廉租房分配给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完全是根据上级政策执行的。赵海清承认,在暂定分配名单中,确有一部分人是小学校长、医院院长,家庭拥有私家车的情况也确实存在。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将尽快根据群众举报,如属实,将取消不符合条件的被举报人申请资格。

  廉租房方便子女县城读书

  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局长赵海清说,607套廉租房分配给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完全是根据上级政策执行的。

  赵海清承认,在607户暂定的分配名单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是小学校长、医院院长,家庭拥有私家车的情况也确实存在。

  赵海清说,抛开领导职务,这些校长也是教师,院长也是医生,他们都在山区工作,家庭住房确实困难,他们有套廉租房会方便子女在县城读书。虽然他们个人月收入有的在2000元以上,但他们家庭人均收入并不高,完全符合申报条件。

  赵海清认为,不能因为他们是校长、院长就不允许他们报名,就不给他们机会。另外,现在拥有私家车是很正常的事情,几千元、一两万元就能买辆车,并不是所有拥有私家车的家庭经济条件和住房条件都好。

  将调查不符合条件者

  据了解,目前鹤庆县规划建设局已经接到举报信,反映个别申请人员拥有住房,不符合分配条件。赵海清表示,将尽快调查清楚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资格。

  鹤庆县常务副县长彭晓源说,这次配租程序是:首先由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审核表,提供相应材料。申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三个条件。经教育、卫生、计生系统成立的廉租住房入住资格初审小组初审后张榜公布,无异议再报县廉租住房领导组办公室审核。

  彭晓源说,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将在电视台和网络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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