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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宣布对家乐福长沙3家超市罚款1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31日03:46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长沙1月30日电(记者丁文杰) 30日,湖南省物价局举行新闻通报会宣布,因家乐福在湖南长沙的三家超市在检查中存在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问题,当地物价部门决定对这三家超市各处以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物价局副局长邵桂初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湖南省物价局从1月22日开始,对长沙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芙蓉店、贺龙体育馆店、韶山南路店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三个超市在商品促销、节前供应中存在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家乐福在长沙的超市在检查中主要存在虚构原价问题。如家乐福超市芙蓉店2公斤装奥妙全自动洗衣液标价签标示为原价39.8元,现价20元,但实际结算价格26.5元,且未有过39.8元的销售记录或凭证。

  此外,当地物价部门检查发现家乐福超市还存在虚假宣传、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如韶山南路店1寸格纹置物盘56007放置的货架上标明第二件商品5折,但实际结算时并未参加打折活动。货物名称为“手套3”的同一商品有两个不相同的标价签。PU拼接手套、泰国龙眼等商品标价与实际结算价格不一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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