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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环节容易滋生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31日13:41  法制晚报

  案发·环节

  土地出让金易“做手脚”

  土地出让金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是国有财产,其去向和用途较受关注,同时也易产生相关的问题。开发商“圈地”首先要经土地出让这一环节,为了拿到土地,便在土地出让这一环节“做手脚”。

  据媒体报道,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拍卖的方式,有时在具体操作中,难逃各种潜规则的操控,如附带有一些特殊的拍卖条件,使特定地块落入某些特定的符合购买资格的开发商的手中。

  报道称,这样的私下交易,表面上走了公开竞拍的法律程序,但实际仍然暗藏着市场寻租。

  2010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掀起了土地出让金清欠风暴。在当地应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中,有1/4被拖欠未缴,高达28.71亿元的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土地出让金一旦与腐败挂钩,恐怕没有小数目。记者所统计的关于土地出让金问题的5起土地腐败案件,涉案金额最大的近2000万。

  ●专家说法

  人情地、关系地成腐败滋生地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土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法定的主要途径。

  著名公共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地方政府是土地供应的源头,土地由地方政府掌握,地方政府是整个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仲裁者。

  据竹立家介绍,土地收益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典型的“第二财政”,在个别地方,土地收益占本级财政收入高达80%,有变成“第一财政”的趋势。

  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有的甚至在领导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权商勾结狂圈土地,这是一笔巨大的利益。

  由此,人情地、关系地、首长地已经成为腐败的重要滋生地。

  拿不到土地就没法盖楼盘,这一环节在整个建设领域过程中是必须的,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开发商想参与建房、盖楼,为了拿到土地,就会做大量的工作,包括向官员高价行贿。

  承揽工程开发商不择手段

  除此之外,承揽工程方面滋生的腐败金额也是巨大的。与土地出让一样,这一环节不可或缺,每个企业都想获利,都想承揽下具体工程。

  正因如此,一些开发商不择手段。

  就在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宋勇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朝阳市市长、朝阳市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盘锦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久林等23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解决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款共1022万余元。

  另外,关于土地审批、项目审批等也是土地腐败案件中的典型,利用审批的便利对相关企业“开后门”。报道称,土地审批中违法违规、索贿受贿被列为国土资源部2010年重点查处的十类案件之首。

  ●专家说法

  信息不透明滋生腐败

  在承揽工程和审批环节之所以容易出现腐败,竹立家表示,这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说了算,一些官员就利用这些而贪污腐败。

  竹立家表示,包括工程招标等相关信息的披露在多数情况下要么不规范,没有专门的、权威的、政府指定的发布渠道,要么信息不完整,至于招标的时间、地点、报名条件,特别是招标结果,既不向人大汇报,更不向社会发布,根本无意让舆论、人大和社会监督,在此种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发生腐败。

  林喆认为,房地产行业和政府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联系,比如国土部门、建设规划部门等,涉及到土地出让、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的相关审批,开发商建楼盘,每一个环节审批都不可或缺,而相关部门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

  房地产行业本身是暴利行业,各部门的政府官员便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

  案发·部门

  三分之一案件出自国土部门

  30起案件中,有9起案件为国土、规划部门的人员,其余21起案件则涉及到各政府部门,包括党政机关以及公安、人事等其他部门。

  另外一起为石家庄土地腐败窝案,均涉及到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规划和党政领导干部等从官员的级别来看,厅局级以上官员占到一半,其比例相对较高。

  《人民论坛》杂志一项调查显示,62%受调查者认为“国土局长”风险最高,位居官场十大高危岗位第一位。

  包括国土、规划等部门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发生土地腐败案件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这些部门所掌握的权力比较大。

  前面所统计的案发环节,在土地出让、承揽工程、审批三方面,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如土地出让需要有国土部门的相关手续。与此同时,一些项目或者是工程等,还需要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批复。

  ●专家说法

  林喆分析说,厅局级官员卷入土地腐败案件,是因为其权力比较大,在各个环节上往往需要“一把手”的签字、批复才能够生效。另外,部分官员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

  同时,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也掌握着一些权力。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此前表示,注意到国土部门领导成为高危岗位,国土等领域腐败案件的根源,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的制约。

  “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发出样的感慨。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师姚丽表示,相比其他部门的腐败案件,国土部门涉案呈现“高危性”和“高发性”的特点。由于“用地准入”的管

  理特征,一些用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容易成为被腐蚀的对象,往往在强大攻势和巨大利益诱使下成了“重灾区”。

  土地出让环节腐败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在土地出让和规划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涉案金额高达近2000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

  ●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向某商人低价出让土地,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造成土地收益流失高达9404万元。

  ●云南省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在担任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期间,利用主管专家公寓项目的职务便利,委托云南金沙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并争取到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

  ●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蒋永利以修建市工人文化宫名义修建办公大楼,多次找市规划局领导要求增加工程项目楼层及容积率,并为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城市配套费提供帮助。

  案发·特征

  窝案占半壁江山

  正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包括诸多环节,开发商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打点”,所以容易产生窝案。从记者统计的30起案件来看,窝案占了“半壁江山”,有15起。

  最高检反贪总局曾表示,因国土资源管理涉及内部多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用地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往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多个管理人员行贿,一个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也往往收受多个人的贿赂,查案中常出现“揪一窝,带一串”的现象。

  林喆也表示,之所以窝案占据一半江山,数目如此之多,主要是因为往往一个人很难完成整个过程,里面牵扯到层层关系,牵扯到各个领域的利益。

  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所涉及到的政府部门多,所以,会出现窝案、串案,所涉及到的每一环节,都会层层“割肉”,获取利益。

  案发·年龄

  落马官员多为“50后”

  从30起案例来看,落马官员多为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生人,其中以上世纪50年代生人居多。林喆表示,上世纪50年代出生人约为60岁,目前正是“事业正当午”,多数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局级别的干部平均年龄都在60岁左右。

  本版专家支持

  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

  著名公共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

  北京知名律师、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

  本版文/记者王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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